房地產買賣合同協議書是在內容非常清新,并且它里面也列舉了許多房產買賣的條約等,讓你在簽合約時懂得更多,知道合同需要寫上什么。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下參考參考。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商定,甲方自愿出售此房,該房地產是以現房、現狀、現產權予以出售,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乙方本人或者已授權其代表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進行了充分核實并知曉相關產權的真實情況,自愿購買該房,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條款,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協議,訂立下列房地產買賣契約,以茲共同遵守。
(一)1、過戶所需的所有稅、費由 乙 方承擔(包括按國家規定該由甲方支付的過戶稅、費);
2、 如過戶或貸款中產生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保險費、銀行卡開戶費、資料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以前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托公證手續。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無權屬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交房之前所產生的水、電、氣、閉路、衛生費、物管費等由甲方承擔,交房之后所產生的水、電、氣、閉路、衛生費、物管費等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解除本協議,甲方所收該房定金不予退還;甲方擅自解除本協議,除退還乙方所交定金外,另賠償違約金¥ 元整給乙方。
2、若甲方收到房款后拒交房也屬于甲方違約, 則按第(五)1條的違約責任處理;
3、若乙方拒交房款給甲方也屬于乙方違約, 則按第(五)1條的違約責任處理。
網友評論